特殊公告 [0] 吴王浜(阳湖路南-凤栖路)河道改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王浜(阳湖路南-凤栖路)河道改线工程 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吴王浜(阳湖路南-凤栖路)河道改线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武发改复〔2024〕1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法人为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 ,招标人为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吴王浜(阳湖路南-凤栖路)河道改线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武进国家高新区,阳湖路与凤栖路交叉口西南象限,改线起点位于阳湖路南,改线终点位于凤栖路。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该项目位于武进国家高新区,阳湖路与凤栖路交叉口西南象限,改线起点位于阳湖路南,改线终点位于凤栖路。河道改线长度约327米,河道规划蓝线宽为20米(驳岸口宽 10米)和25米(驳岸口宽15米)。同步实施沿线企业连接阳湖路通道、企业间联通道路、跨吴王浜新建桥梁及排水、照明、交安、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总投资金额:2240.05万元,总工期161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河道改线长度约327米,河道规划蓝线宽为20米(驳岸口宽 10米)和25米(驳岸口宽15米)。同步实施沿线企业连接阳湖路通道、企业间联通道路、跨吴王浜新建桥梁及排水、照明、交安、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 2.3.2对应工程投资金额:约1202.9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61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12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025年5月20日计划竣(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程级别:本工程等别为Ⅲ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中主要建筑物(护岸)级别为3级,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施工围堰等)级别为5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完成过合同价在600万元及以上且已通过合同竣(完)工验收的水利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河道工程施工业绩)。【注:①业绩认定的时间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明时间为准;②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合同也未载明,则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若都未载明,则以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③工程内容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合同也未载明,则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若都未载明,则以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④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a.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b.施工合同;c.验收证明材料;d.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如需)。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②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③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须由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名。拟投标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现行规定。 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竣(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竣(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竣(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必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从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之内任意连续3个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①、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②、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4年11月12日至 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4.1.1 本标段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 操作手册)。 4.2 下载招标文件 4.2.1 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5日9时0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 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 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 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 7.0 ”。 5.2.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水利工程”-“ 开标直播”(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施工设备要求 |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投标担保 |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 14.投标人承诺书 |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a+M*(1-a) 具体详见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4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27分;其他因素:3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 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 赋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赋分值 | 一 | 投标报价 | 70分 | 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 0.6、0.7、0.8 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通过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2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类分项工程单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分类分项工程单价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1、所有系数的抽取在初步评审完成后进行。 2、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计算错误外)。 4、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70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 0.15分; 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出 1%扣 0.1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 5、投标报价得分=70 分-投标报价扣分值。 | 70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27分 | 1 | 施工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 | 工场布置、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契合现场场地设置,布置得当。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分 | 2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有详细的计划安排。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分 | 3 | 施工进度计划以及措施 | 完整的施工进度计划、措施可行且能保证按时竣(完)工,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分 | 4 | 施工方案及措施 | 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基础工程、绿化工程、岸坡整治工程、清淤清杂工程、基坑排水工程、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围堰等临时工程的施工方案可行、措施合理、具体针对性强。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分 | 5 |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生产措施 | 质保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针对性,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措施可行、合理且安全措施费有保障。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分 | 6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方案可行、有针对性。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分 | 7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淤泥堆场方案 | 1)对施工扬尘管控、尾水排放、噪声控制等有合理的管控专项方案,有明确的管控责任制度; 2)水土保持施工方案合理、应对措施得当; 3)淤泥堆场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分 | 8 | 围堰与施工排水方案 | 针对本项目的地质条件,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及围堰方案切实可行,排水设备选型、数量配备明确且有详细分析及计算。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分 | 9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程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保障措施可行。本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分 | 三 | 其他因素 | 3分 | 1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投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2月1日至开标之日截止完成过合同价在960万元及以上且已通过合同竣(完)工验收的水利工程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河道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业绩认定的时间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明时间为准;②业绩认定的合同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合同也未载明,则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若都未载明,则以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③工程内容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合同也未载明,则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若都未载明,则以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④投标项目负责人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所载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上未载明,则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若合同也未载明,则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若都未载明,则以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⑤所须提交的业绩材料:a.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备案书);b.施工合同;c.验收证明材料;d.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如需)。特别说明:①验收证明材料为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②投标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则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认可。③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类似工程业绩若满足本项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分。④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业绩。⑤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才能得分,否则不得分。】 | | 合计 | 100 分 | 注: (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本项目实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评审方式。暗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和标识;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性质的工程局、工程处等名称,一律以公司表述;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经营活动范围的地区名称;不得在标书中有空页以此作提示;不得有提示性的标记和标识。文本采用 A4 页面,页边距上下左右各为 2.5 厘米,字体为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重复序号等标记,纸张方向一律采用纵向,不得设置页脚和页码;暗标文本的文字使用 Windows 系列。暗标编制中如有图表一律用 A4 页面,黑白,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字号不作限制 。施工组织设计中“附表一至附表七” 只允许在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相关章节中体现。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作无效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每个技术标评委对技术标各章节(暗标)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暗标)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3)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其他内容 8.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8.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9-********。 8.1.2.“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访问入口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页右侧“水利工程-开标直播”, 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平台技术支持: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9-********。 8.1.3.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 证书) 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bszn/******/********/3f7d35a5-6494-4c7c-a ff8-47a934a4377b.html。 8.2本项目监督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519-********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 地 址:武进区海湖路特1号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区顺园路15号4楼 联系人:叶工 电 话:138*****8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