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第三方中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第三方中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第三方中介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人人检察院
行政区域 青铜峡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司建茹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青铜峡市人人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青铜峡市裕民街道汉坝东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司建茹 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南一环南侧汇埠金属物流园B2号商网内街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袁宁芳 181*****686
附件:
附件1 报名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第三方中介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益-******-002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第三方中介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含施工图审查);二标段:实际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束;三包段:自合同签订日起5日内完成相关成果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加盖鲜章),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不允许转包或分包;(10)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三标段:须提供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后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 2024 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认真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确保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填写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xhygcglzx@163.com 邮箱进行登记报名。(回执单请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购网上自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铜峡市人人检察院     

地址:青铜峡市裕民街道汉坝东街        

联系方式:司建茹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南一环南侧汇埠金属物流园B2号商网内街37号            

联系方式:袁宁芳 181*****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建茹

电 话:  0953-*******

 

标签: 办公用房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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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恒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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