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超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院内超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院内超市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06-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经营学院超市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无;

※3.最高限价:优惠率不得低于15%;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参与项目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4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络申请,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证明书内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他人办理本项目流程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投标供应商还需提供通过企查查等关联关系查询软件或者网站或者国家相关信息网查询自身股东等详细信息并提交截图(截图必须详细表明各级各类股东、监事等详细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加盖法人章(或签字)和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将资料发送至*********@qq.com,审核通过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各报名单位需要在审核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资料纸质版按照招标文件的地址送至我单位,需用档案袋密封,文件袋上仅需大字标注“集采室张助理收,电话0431-********”,切不可标记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编号等与项目有关的信息。。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本项目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5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因我单位大门距离开标室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各投标供应商最好在9点左右到达指定地点,以防迟到。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431-********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431-********

十一、纪检监督电话

0431-********

0431-********

公告附件:

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各供应商:

供应商是我单位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长期以来,各供应商积极依法参加我单位物资采购活动,在保障我单位建设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少数供应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甚至拉关系、架天线,搞利益输送,扰乱了采购秩序,破坏了行业风气,损害了我单位的利益。

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工作环境,维护各方权益,确定在我单位开展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专门治理活动,对违规问题“零容忍”,采取强力措施防范,一经发现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同时,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供应商掌握有关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线索的,可向王助理电话0431-********反映。

公 章:

法人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防范假借各种名义插手干预采购的声明

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1.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2.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6.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门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b在我部采购管理部门设置1部专线电话(0431-********),凡是本室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b!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1部专线电话(010-********),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感谢对我部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0431-

标签: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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