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汶财采〔2024〕174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汶财采〔2024〕174号

汶川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3*****240*****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八一小学屋顶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振兴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武成大街1号

被投诉人1:汶川县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10号

被投诉人2: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50号

相关供应商:宇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市府大道97号504室

相关供应商:四川百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2单元18层1824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冠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南沙河镇益康大道路东3999号(农商银行南邻)

四、基本情况

河北振兴建筑有限公司不服汶川县教育局就汶川县八一小学屋顶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9月23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4年9月24日收到,并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补正材料,并依法予以受理。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4年8月17日发布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于2024年9月5日组织项目开标、评审,于2024年9月9日发布结果公告。截至2024年9月27日,本项目已领取中标通知书,未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活动已暂停。

投诉事项一:质疑回复中宇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2024年9月9日查询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库供应商基本信息宇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不符,存在弄虚作假。

投诉事项二:本项目评审小组有失公正,不排除有利益团体谋求特定供应商高价中标。

投诉事项三:四川百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虚假承诺。

投诉事项四:宇聆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冠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汶川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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