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喜河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石泉县喜河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喜河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24〕335 号、石发改发〔2024〕422 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喜河镇洞沟村,喜河村搬迁社区;
2.2 工程规模:对洞沟村、喜河村搬迁社区民强街、中街、前街1614米路面进行路面黑化改造提升,铺装民强街、前街两侧人行道共2200米,对搬迁社区道路进行道路标线喷涂,改造搬迁社区雨水排水系统,对搬迁社区架空弱电线缆进行落地改造;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石泉县喜河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标段编号: E610*****463x9lzo******;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石泉县喜河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石泉县喜河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可查询,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5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1-12 16:00起至2024-11-19 17: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石泉县喜河镇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已填报的建造师,所投该项目的建造师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人员信息一致;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石泉县喜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泉县喜河镇集镇社区街道 | 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2号楼 |
联系人: | 吕淑娟 | 联系人: | 唐引 |
电话: | 138*****813 | 电话: | 157*****772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以工代赈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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