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昌业通讯器材经销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昌业通讯器材经销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12-*******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1

保定市清苑区昌业通讯器材经销部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清苑区南阎庄乡南阎庄西南侧

130*****6001JB*****W********

765.37

零售商业用地

登记机构:保定市清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集体建设用地 通讯器材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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