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于洪区2024年-2025年定点拆除清运服务单位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于洪区2024年-2025年定点拆除清运服务单位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价(元):148
采购需求:
1、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及履约内容:负责1年内于洪区域违建等拆除,包括但不限于零星小型建筑物、构筑物(如门斗、小区内小型彩钢房、小型搭建物、围墙、地桩、路锥、地锁、路边石斜坡等)拆除;商亭搬移、零星小型牌匾拆除等。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服务满半年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支付半年拆除费用,服务期限到期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结清全部拆除费用。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4、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房屋拆除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沈阳从事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如下条件。
4.1.拆除企业对拆除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拆除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拆除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2.拆除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4)在拆除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拆除工程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6)如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违建,乙方人员及设备到位后,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拆除;如遇阻工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拆除工作未进行、机械设备未使用的,台班结算额4小时之内按标准的50%核算,4小时以上按标准的80%核算。
(7)其他拆除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4.3. 拆除企业对不同的拆除工程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拆除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4.5.中标单位对采购人提出的拆除工作,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10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
4.6.拆除单位拆除所有的违建物残值归原违建方所有,采购人和拆除单位无权处理拆除的违建物残值。
4.7拆除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拆除违法建筑及其设施。拆除单位在每次实施拆除施工前,必须与采购人共同签署确认书确定拆除的违建标的物,如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错拆、多拆以及造成其合同外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与采购人没有任何关联,由拆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8如果因上述行为(4.7)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单位的员工、所雇佣或雇用的人员或第三方机构,或者其他本合同当事双方意外的任何第三方人员或\和机构对采购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责任、部分责任、连带责任)的部分,采购人有权要求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拆除公司追偿。
人工、机械、设备消耗量单价标准
设备及物资名称 | 甲方给参考单价(元) |
钩机(型号200以上含200) | 2500/台班 |
钩机(型号200以下) | 1800/台班 |
钩机(胶轮) | 1600/台班 |
板车 | 1500/台班 |
铲车 | 铲车(20、30)1200/台班 铲车(50)1800/台班 |
大货车(8T以上含8T) | 1500/台班 |
小货车(8T以下) | 750/台班 |
自卸车(自卸吊车) | 1800/台班 |
叉车 | 1200/台班 |
炮锤(大) | 2500/台班 |
炮捶(小) | 1800/台班 |
拆除设备(含发电机、电锤、电钻、风镐等小型设备) | 400/天 |
火焊、水电焊设备 | 400/天 |
吊车 | 16吨以下(含16吨):1600/台班 20吨以上(含20吨):1800/台班 |
云梯 | 1500/台班 |
力工(含车辆、水、餐、保险) | 300/天 |
电工 | 400/天 |
切割工 | 400/天 |
其他特种作业工人 | 450/天 |
安全员 | 350/天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最高限价(元):148
采购需求:
1、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及履约内容:负责1年内于洪区域违建等拆除,包括但不限于零星小型建筑物、构筑物(如门斗、小区内小型彩钢房、小型搭建物、围墙、地桩、路锥、地锁、路边石斜坡等)拆除;商亭搬移、零星小型牌匾拆除等。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服务满半年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支付半年拆除费用,服务期限到期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结清全部拆除费用。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4、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房屋拆除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沈阳从事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如下条件。
4.1.拆除企业对拆除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拆除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拆除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2.拆除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4)在拆除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拆除工程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6)如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违建,乙方人员及设备到位后,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拆除;如遇阻工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拆除工作未进行、机械设备未使用的,台班结算额4小时之内按标准的50%核算,4小时以上按标准的80%核算。
(7)其他拆除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4.3. 拆除企业对不同的拆除工程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拆除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4.5.中标单位对采购人提出的拆除工作,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10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
4.6.拆除单位拆除所有的违建物残值归原违建方所有,采购人和拆除单位无权处理拆除的违建物残值。
4.7拆除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拆除违法建筑及其设施。拆除单位在每次实施拆除施工前,必须与采购人共同签署确认书确定拆除的违建标的物,如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错拆、多拆以及造成其合同外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与采购人没有任何关联,由拆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8如果因上述行为(4.7)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单位的员工、所雇佣或雇用的人员或第三方机构,或者其他本合同当事双方意外的任何第三方人员或\和机构对采购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责任、部分责任、连带责任)的部分,采购人有权要求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拆除公司追偿。
人工、机械、设备消耗量单价标准
设备及物资名称 | 甲方给参考单价(元) |
钩机(型号200以上含200) | 2500/台班 |
钩机(型号200以下) | 1800/台班 |
钩机(胶轮) | 1600/台班 |
板车 | 1500/台班 |
铲车 | 铲车(20、30)1200/台班 铲车(50)1800/台班 |
大货车(8T以上含8T) | 1500/台班 |
小货车(8T以下) | 750/台班 |
自卸车(自卸吊车) | 1800/台班 |
叉车 | 1200/台班 |
炮锤(大) | 2500/台班 |
炮捶(小) | 1800/台班 |
拆除设备(含发电机、电锤、电钻、风镐等小型设备) | 400/天 |
火焊、水电焊设备 | 400/天 |
吊车 | 16吨以下(含16吨):1600/台班 20吨以上(含20吨):1800/台班 |
云梯 | 1500/台班 |
力工(含车辆、水、餐、保险) | 300/天 |
电工 | 400/天 |
切割工 | 400/天 |
其他特种作业工人 | 450/天 |
安全员 | 350/天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最高限价(元):148
采购需求:
1、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及履约内容:负责1年内于洪区域违建等拆除,包括但不限于零星小型建筑物、构筑物(如门斗、小区内小型彩钢房、小型搭建物、围墙、地桩、路锥、地锁、路边石斜坡等)拆除;商亭搬移、零星小型牌匾拆除等。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服务满半年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支付半年拆除费用,服务期限到期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结清全部拆除费用。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4、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房屋拆除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沈阳从事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如下条件。
4.1.拆除企业对拆除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拆除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拆除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2.拆除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4)在拆除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拆除工程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6)如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违建,乙方人员及设备到位后,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拆除;如遇阻工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拆除工作未进行、机械设备未使用的,台班结算额4小时之内按标准的50%核算,4小时以上按标准的80%核算。
(7)其他拆除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4.3. 拆除企业对不同的拆除工程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拆除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4.5.中标单位对采购人提出的拆除工作,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10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
4.6.拆除单位拆除所有的违建物残值归原违建方所有,采购人和拆除单位无权处理拆除的违建物残值。
4.7拆除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拆除违法建筑及其设施。拆除单位在每次实施拆除施工前,必须与采购人共同签署确认书确定拆除的违建标的物,如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错拆、多拆以及造成其合同外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与采购人没有任何关联,由拆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8如果因上述行为(4.7)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单位的员工、所雇佣或雇用的人员或第三方机构,或者其他本合同当事双方意外的任何第三方人员或\和机构对采购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责任、部分责任、连带责任)的部分,采购人有权要求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拆除公司追偿。
人工、机械、设备消耗量单价标准
设备及物资名称 | 甲方给参考单价(元) |
钩机(型号200以上含200) | 2500/台班 |
钩机(型号200以下) | 1800/台班 |
钩机(胶轮) | 1600/台班 |
板车 | 1500/台班 |
铲车 | 铲车(20、30)1200/台班 铲车(50)1800/台班 |
大货车(8T以上含8T) | 1500/台班 |
小货车(8T以下) | 750/台班 |
自卸车(自卸吊车) | 1800/台班 |
叉车 | 1200/台班 |
炮锤(大) | 2500/台班 |
炮捶(小) | 1800/台班 |
拆除设备(含发电机、电锤、电钻、风镐等小型设备) | 400/天 |
火焊、水电焊设备 | 400/天 |
吊车 | 16吨以下(含16吨):1600/台班 20吨以上(含20吨):1800/台班 |
云梯 | 1500/台班 |
力工(含车辆、水、餐、保险) | 300/天 |
电工 | 400/天 |
切割工 | 400/天 |
其他特种作业工人 | 450/天 |
安全员 | 350/天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最高限价(元):148
采购需求:
1、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及履约内容:负责1年内于洪区域违建等拆除,包括但不限于零星小型建筑物、构筑物(如门斗、小区内小型彩钢房、小型搭建物、围墙、地桩、路锥、地锁、路边石斜坡等)拆除;商亭搬移、零星小型牌匾拆除等。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服务满半年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支付半年拆除费用,服务期限到期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结清全部拆除费用。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4、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房屋拆除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沈阳从事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如下条件。
4.1.拆除企业对拆除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拆除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拆除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2.拆除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4)在拆除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拆除工程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6)如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违建,乙方人员及设备到位后,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拆除;如遇阻工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拆除工作未进行、机械设备未使用的,台班结算额4小时之内按标准的50%核算,4小时以上按标准的80%核算。
(7)其他拆除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4.3. 拆除企业对不同的拆除工程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拆除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4.5.中标单位对采购人提出的拆除工作,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10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
4.6.拆除单位拆除所有的违建物残值归原违建方所有,采购人和拆除单位无权处理拆除的违建物残值。
4.7拆除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拆除违法建筑及其设施。拆除单位在每次实施拆除施工前,必须与采购人共同签署确认书确定拆除的违建标的物,如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错拆、多拆以及造成其合同外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与采购人没有任何关联,由拆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8如果因上述行为(4.7)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单位的员工、所雇佣或雇用的人员或第三方机构,或者其他本合同当事双方意外的任何第三方人员或\和机构对采购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责任、部分责任、连带责任)的部分,采购人有权要求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拆除公司追偿。
人工、机械、设备消耗量单价标准
设备及物资名称 | 甲方给参考单价(元) |
钩机(型号200以上含200) | 2500/台班 |
钩机(型号200以下) | 1800/台班 |
钩机(胶轮) | 1600/台班 |
板车 | 1500/台班 |
铲车 | 铲车(20、30)1200/台班 铲车(50)1800/台班 |
大货车(8T以上含8T) | 1500/台班 |
小货车(8T以下) | 750/台班 |
自卸车(自卸吊车) | 1800/台班 |
叉车 | 1200/台班 |
炮锤(大) | 2500/台班 |
炮捶(小) | 1800/台班 |
拆除设备(含发电机、电锤、电钻、风镐等小型设备) | 400/天 |
火焊、水电焊设备 | 400/天 |
吊车 | 16吨以下(含16吨):1600/台班 20吨以上(含20吨):1800/台班 |
云梯 | 1500/台班 |
力工(含车辆、水、餐、保险) | 300/天 |
电工 | 400/天 |
切割工 | 400/天 |
其他特种作业工人 | 450/天 |
安全员 | 350/天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最高限价(元):148
采购需求:
1、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及履约内容:负责1年内于洪区域违建等拆除,包括但不限于零星小型建筑物、构筑物(如门斗、小区内小型彩钢房、小型搭建物、围墙、地桩、路锥、地锁、路边石斜坡等)拆除;商亭搬移、零星小型牌匾拆除等。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服务满半年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支付半年拆除费用,服务期限到期时经审计决算后按审计决算的结束时间和金额结清全部拆除费用。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4、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房屋拆除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沈阳从事房屋拆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确定如下条件。
4.1.拆除企业对拆除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拆除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拆除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4.2.拆除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4)在拆除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拆除工程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6)如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违建,乙方人员及设备到位后,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拆除;如遇阻工等非乙方原因,导致拆除工作未进行、机械设备未使用的,台班结算额4小时之内按标准的50%核算,4小时以上按标准的80%核算。
(7)其他拆除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4.3. 拆除企业对不同的拆除工程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拆除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4.5.中标单位对采购人提出的拆除工作,必须在5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10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
4.6.拆除单位拆除所有的违建物残值归原违建方所有,采购人和拆除单位无权处理拆除的违建物残值。
4.7拆除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拆除违法建筑及其设施。拆除单位在每次实施拆除施工前,必须与采购人共同签署确认书确定拆除的违建标的物,如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错拆、多拆以及造成其合同外第三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与采购人没有任何关联,由拆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8如果因上述行为(4.7)导致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单位的员工、所雇佣或雇用的人员或第三方机构,或者其他本合同当事双方意外的任何第三方人员或\和机构对采购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责任、部分责任、连带责任)的部分,采购人有权要求拆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拆除公司追偿。
人工、机械、设备消耗量单价标准
设备及物资名称 | 甲方给参考单价(元) |
钩机(型号200以上含200) | 2500/台班 |
钩机(型号200以下) | 1800/台班 |
钩机(胶轮) | 1600/台班 |
板车 | 1500/台班 |
铲车 | 铲车(20、30)1200/台班 铲车(50)1800/台班 |
大货车(8T以上含8T) | 1500/台班 |
小货车(8T以下) | 750/台班 |
自卸车(自卸吊车) | 1800/台班 |
叉车 | 1200/台班 |
炮锤(大) | 2500/台班 |
炮捶(小) | 1800/台班 |
拆除设备(含发电机、电锤、电钻、风镐等小型设备) | 400/天 |
火焊、水电焊设备 | 400/天 |
吊车 | 16吨以下(含16吨):1600/台班 20吨以上(含20吨):1800/台班 |
云梯 | 1500/台班 |
力工(含车辆、水、餐、保险) | 300/天 |
电工 | 400/天 |
切割工 | 400/天 |
其他特种作业工人 | 450/天 |
安全员 | 350/天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建造师电子版证书原件扫描件,在打印电子证书后,项目经理本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具有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以开标日期为准)的电子证书无效。关于电子证书的具体要求以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要求为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31分至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20号(5-3-2)
邮箱地址:zdhj_01@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韵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