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价(%):2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选择设计服务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市政排水、泵站、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小额设计服务。出现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组织人员提供设计服务,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审定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等。
(2)成果文件:包括以上工作中所需要的设计单位出具的一切资料,如方案设计(包括方案调整及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调整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包括方案调整及修改完善)、施工图预算编制等专业资料。以及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服务工作。
(3)设计成果版权归属为发包人,承包人应无偿提供与纸质版一致的CAD版及PDF版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书,并不得加密、设置访问权限、期限使用等保护措施。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提供装订成册的图纸(份数按甲方要求)。
(4)修改、完善设计及预算或变更设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行支付。
(5)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规划及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五、质量标准:合格标准,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
六、结算金额:有工程结算的,按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计算设计费;设计方案及一些无工程结算的项目,按照项目预算金额*中标费率计算设计费。
七、设计结果交付时间: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按时间完成设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
八、其他要求
1、标报价: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投标报价是指完成全部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的所需的费用总计,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内,提供设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保证措施、重难点分析、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拟投入的技术设备、拟投入的人员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需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
邮箱地址:shenyangxianglin@163.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