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5年零星采购设备家具计划的通知

关于编制2025年零星采购设备家具计划的通知

关于编制2025年零星采购设备家具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请各单位根据2025年度预算,做好2025年度采购办公用设备家具和教科研用设备家具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编制的范围为:各教学院系及职能部门拟采购的办公设备、家具,各教职员工用教科研人才经费拟采购的教科研用设备、家具。拟采购特殊需求的设备和家具,确定经费来源,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单独申报。

二、编制要求

(一)政策依据

各教学院系及职能部门拟采购的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备标准依据《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资〔2013〕4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新购原则

1.本着节约的原则,现有设备家具虽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但能用则继续使用。

2.严格执行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配备。

3.设备家具的添置原则上是因满足新进坐班管理人员需要,或者使用的设备家具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设备一般6年,家具一般15年)且确实不能再继续使用。

(三)采购预算控制

学校预算包括非采购预算和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实行一次申请、预算财力和资产管理双线控制,即:各部门、各院系按职能和权限填报采购预算申请表(附件1-5),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和后勤与保卫处依次审核是否同意采购预算,最后财务处根据审核结果及学校当年实际财力情况编报2025年采购预算。

温馨提示:各部门、各院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通用办公设备采购。各部门、各院系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预算占用本部门(院系)预算,从本部门(院系)相关预算经费扣除。学校预算分配方案一旦确定,非采购预算资金和采购预算资金不得相互调整,请合理确认采购预算资金。

三、报送程序要求

1.以各部门、院系为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或附件5,汇总审核后,将纸质和电子同时报归口管理部门。附件1报后勤与保卫处、附件2报教务处、附件3报发展规划与科研处、附件4报人事处。若有特殊需求的,填写附件5,根据经费来源报相应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各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审核确认的汇总表纸质和电子反馈给后勤与保卫处。

3.后勤与保卫处将审核结果反馈至财务处,初步确定采购明细。

4.财务处按程序下达校内预算分配方案,相关单位在后勤与保卫处指导和配合下按程序实施采购。

四、报送注意事项

1.各经费管理部门和审核部门不接收个人申请。

2.因政策等变化,导致无法采购的,按政策执行。

3.严控利用各类办公经费超标准、超品目采购设备家具,确须采购的,填写附件5《亳州学院采购特殊需要的设备家具审批表》,按程序审批。

五、时间要求

2024年11月22日下午5时前各部门、各院系汇总、审核完毕,分别报经费归口管理部门。

2024年11月28日下午5时前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完毕,交后勤与保卫处,逾期不予受理。为提高效率,简化程序,不再印发纸质文件,请访问后勤与保卫处网站下载。

六、联络

教务处:曹帅,电话:*******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夏士林,电话:*******

人事处:董琪,电话:*******

后勤与保卫处:卢胜德,*******

财务处:贾滨,电话:*******


附件:2025年零星采购设备家具.rar


附1:教育教学运转项目零星采购设备家具申请汇总表.xlsx

附2:质量工程项目零星采购设备家具申请汇总表.xlsx

附3:科研项目零星采购设备家具申请汇总表.xlsx

附4:人才项目零星采购设备家具申请汇总表.xlsx

附5:亳州学院采购特殊需要的设备家具审批表.docx

附6:《安徽省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资〔2013〕491号).pdf

附7:《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皖财购〔2023〕1127号).pdf



后勤与保卫处 财务处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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