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新建项目雕塑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新建项目雕塑制作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新建项目雕塑制作安装。
2.2工程概况:藤编猫、松鼠、鲸鱼尾,仿腐木艺术装置,PU固化虎尾,玻璃钢兔子、躺平英雄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
2.3招标范围:
2.3.1根据现场条件和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清单、图纸在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指定区域对小品雕塑整体深化设计、制作及安装。需符合项目整体策划主题包装要求,提供施工图等。
2.3.2包含预埋件(小品雕塑厂家提供深化后预埋件施工图纸,由景观单位按小品雕塑厂家深化要求完成基础浇筑)。
2.4项目地点:梦泉谷景区内。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采用符合中国国家和生产厂家标准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所供货物须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2.7质保期限:伍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在经营招标产品方面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厂)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于2024年11月12日起按以下方式自行下载资料;
4.1.1从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9NmmB01SDOJJJ_rJ7LNFA 提取码:1234)中下载招标文件等电子版。
4.1.2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s://www.okcis.cn/网址中搜索工程名称,在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从百度网盘或招标采购导航网附件中下载,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00,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影视大楼五楼20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联系人:许女士151*****710
邮箱:xuliuyin@hengdianworld.com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136*****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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