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招标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参加。<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0222FW********(ZZ*****FW********)
3、资金来源及构成: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新建7座存储库(含办公用房)和室外地下消防水池1处,内容包括2层办公用房(含消防泵房、配电室、生活水泵房)、钢结构库房。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5、服务地点:绥芬河市南外环路北NW-3-3地块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评审办法:综合打分法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
三、采购预算:95万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4.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登记单。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4.4意向供应商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8项目管理成员:
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其他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提供本单位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除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1人外,其余人员应满足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2~3人、监理员3~4人。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09:00至2024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5.2询比文件每包售价0元,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
六、系统使用费
6.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6.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无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无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时00分
8.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9.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时00分
9.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9号(站前路东,新华街北,中东楼,54幢)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0453-*******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451-********-3095
邮 箱:yw3@zzgj.net.cn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招标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监理服务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参加。<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0222FW********(ZZ*****FW********)
3、资金来源及构成: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
4、采购内容: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新建7座存储库(含办公用房)和室外地下消防水池1处,内容包括2层办公用房(含消防泵房、配电室、生活水泵房)、钢结构库房。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 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
5、服务地点:绥芬河市南外环路北NW-3-3地块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评审办法:综合打分法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
三、采购预算:95万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4.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登记单。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4.4意向供应商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意向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8项目管理成员:
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其他国家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提供本单位2024年0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除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1人外,其余人员应满足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2~3人、监理员3~4人。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09:00至2024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5.2询比文件每包售价0元,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
六、系统使用费
6.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6.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行后续操作。(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七、采购保证金
7.1采购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无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无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时00分
8.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9.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2024年11月18日13时00分
9.2评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9号(站前路东,新华街北,中东楼,54幢)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0453-*******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柴先生
电话:0451-********-3095
邮 箱:yw3@zzgj.net.cn
标签: 进口木材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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