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垃圾场(2016年第四季度)轮胎

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垃圾场(2016年第四季度)轮胎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垃圾场(2016年第四季度)轮胎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垃圾场(2016年第四季度)轮胎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TP-1868/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地址:西安市狄寨江村沟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工程机械轮胎(装载机轮胎)

23.5-25-20

6套

2

斜交工矿轮胎

900-20-16

10套

3

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

1100R20-18

80套

4

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

1200R20-18

90套

项目用途:江村沟垃圾填埋场机械车辆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63.4万元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经营范围具有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谈判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4、谈判产品相关型号的3C认证证书;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7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11月14日14:30时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宋沛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 ********872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轮胎 垃圾场 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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