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数据备案(直报)系统建设(2016年新建与改造部分)招标公告

业务管理数据备案(直报)系统建设(2016年新建与改造部分)招标公告

河南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中心申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业务管理数据备案(直报)系统建设项目(2016年新建与改造部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

福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业务管理数据备案是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掌握全省各地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开发和利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批后监管、主动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2003年电子备案制度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建设完善了由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备案、矿业权统一配号与信息发布等20余个备案(直报)系统组成的综合监管系统,涵盖了17大类421子类8000余项指标。按照国土资源部对数据采集的工作要求,我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将有关数据向部备案,为国家有效实施国土资源监测监管提供了较好的数据支撑。但受条件限制,各地主要采用手工填报方式进行数据备案,不可避免地面临不及时、不完整、不精确、不一致、难共享等问题,需要逐步向数据自动抽取、交换和共享等采集方式上转变。

随着河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断发展,省厅先后建设和完善了OA办公、建设项目用地计划、预审、审批、征地、供地、矿业权审批、压矿审查、储量监管、信访管理、人事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主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特别是用地计划、审批、征地、供地等业务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程网上办理。对这些业务应用系统生产出来的管理数据,省厅已经具备向国土资源部进行系统自动备案的技术条件。同时,随着河南省国土资源“一张图”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省厅“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积累了丰富的基础数据、专业数据和厅本级管理数据,但对市、县级管理数据尚无法有效采集和获取,制约了行政审批和监测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高,需要通过相关备案(直报)系统建设,通过从市县采集获取和从国土资源部备案系统抽取等多种手段,丰富和完善“一张图”核心数据。

2016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精神,国土资源部制定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 72号),要求“各业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与更新机制。通过数据监测监管备案机制,把履行业务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数据实时更新到数据库系统中。同时,以大数据的发展应用为目标,逐步扩展国土资源数据的内容。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国土资源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针对以上形势任务、建设需要和要求,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启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业务管理数据备案(直报)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2016年主要任务是新建和改造建设项目用地计划、预审、审批、征地、供地等地政类主要业务数据备案(直报)系统。

项目建设目标是:基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和“一张图”数据库,在现有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框架下,新建和改造建设项目用地计划、预审、审批、征地、供地等地政类主要业务数据备案(直报)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的集中统一采集和备案;调整和补充相关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实现与部系统的有效对接,为备案(直报)系统提供更加丰富的可自动抽取的数据资源;增加拓扑检查、图形分析、组合查询、综合统计等功能,提高手工录入数据的质量。通过以上建设,实现县市一次填报、部省两级备案、数据四级共享,减少市县数据手工填报工作量,克服多次填报可能产生的数据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等问题,从而进一步丰富河南省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质量、增强全省土地市场监测监管能力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项目建设任务是:

1. 新建建设项目用地计划信息备案系统。根据业务管理用户实际需求,对省厅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增加数据备案、备案审核、备案提醒、查询统计等功能,并以自动获取或自动推送等方式,实现与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系统

2.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信息备案功能。根据业务管理用户实际需求,对省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增加自动备案、逻辑检查、图形分析等功能,并以批量导入、自动推送和自动获取等方式,实现与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备案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3.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信息备案功能。根据业务管理用户实际需求,对省厅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调整,增加省厅系统向国土资源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备案系统、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备案系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备案系统的数据自动备案功能,并实现审批管理与征地率、供地率的自动关联与控制。

4. 改造建设项目用地批后实施核查系统。根据业务管理用户实际需求,对省厅批后实施核查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增加备案提醒、逻辑检查、图形分析等功能,并实现向国土资源部土地征收动态监测系统的数据自动备案。

5. 改造土地供应管理系统。根据业务管理用户实际需求,对省厅土地供应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增加图形分析、备案提醒等功能,完善拓扑检查和查询统计功能,实现与省厅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征地数据的逻辑关联,并以自动获取或自动推送等方式,实现与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过充分调研,福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唯一能满足采购人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的公司。主要理由如下:

1. 本项目必须基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电子政务管理平台和“一张图”数据库,在现有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框架下进行开发部署,才能保证系统功能的有效衔接和备案数据的无缝交换,而福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与“一张图”建设的唯一承建商,具有无可替代性。

2. 本项目建设的各类备案系统必须在省厅现有的计划指标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批后核查备案、土地供应管理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新建、改造和完善,必须基于现有系统通过数据接口实现与国土资源部系统的有效关联、数据共享。使用原系统开发商,有利于系统开发和日常维护的连续性、稳定性,也有利于降低开发成本和技术风险。

3. 福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于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备案(直报)系统的建设,具有部、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经验,其开发人员对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的工作流程、操作习惯等实际需求具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同时对国土资源部有关备案(直报)系统也比较熟悉,能够较好地满足本项目的开发要求。

4. 福建特力惠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经验,成功开发过多个省份的此类业务管理数据备案系统,开发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

鉴于以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公示期限从2016年11月2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河南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中心(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联系人:刘言东,联系电话:********

2016年11月2日

标签: 系统建设 数据 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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