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设备购置
南京市公安局设备购置
第一章 资格预审邀请
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南京市公安局设备购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项目编号:NJTB-2024CS0002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设备购置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符合公安部十二局与本项目适应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30至09:50;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五岳路69-69号1号楼1818办公室。
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楼警官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五岳路69-69号1号楼1818办公室
9、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
标签: 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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