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络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络信息系统运维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络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络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属于涉密项目,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根据预审情况决定后续具体采购事宜。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限定时限前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络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涉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网络信息系统运维项目

1项

******

******

17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涉密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以上),且业务种类包括“运行维护”,有效期不能早于2025年12月31日。

三、申请人提交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涉密资质证书复印件。

5、承诺函,包括如下内容: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派驻运维驻点人员必须是供应商正式员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

五、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1号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94-*******138*****365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网络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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