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青海格尔木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AHGH-2016-001(服务) |
采购项目名称 | 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防控体系建设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0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投标人具有本项目建设范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和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经检查机关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11月2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11/03 08:30--2016/11/09 18: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北厅3号窗口)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提供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资质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证书彩色扫描件,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和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人持介绍信将以上资料胶装成册报名。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11/29 09:30 |
开标时间 | 2016/11/29 0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格尔木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严工 139*****111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严工 139*****111 |
收款人 |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银行账号 | |
其他事项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青海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 |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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