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园林中心公众责任险比选公告
衡水市园林中心公众责任险比选公告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衡水市园林中心公众责任险比选项目。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衡水市园林中心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绿地,树木及植物,公园内公共设施。公众责任险承保衡水市园林中心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绿地,树木及植物(附加公园内公共设施及修剪、浇灌,种植树木,树木支撑,设置围挡植物树木保护措施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为自然灾害(暴风、暴雨、暴雪等常见的自然灾害)和非自然灾害(大风,大雪等类似灾害)导致倒伏、断枝、以及设施掉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属该保险赔偿范围。出险后无需提供气象证明。每次事故每人损失金额5000元(含)以下的,不设免赔额及免赔率,据实赔付。(衡水市园林中心具体绿化管理范围见附件)。
1.3服务需求:本项目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500万,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万,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70万(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60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
2.比选资格和报价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2.3比选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活动。(以比选现场查询为准。比选现场采购人将对其进行网上查询,如存在违规信用记录的,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4报价:参加比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15.2万元(包括公众责任险费用、税金等)。
2.5服务期限: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比选文件的递交
3.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5日下午4点。
★ 3.2比选文件采用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衡水市园林中心
收件人:205房间
电话:0318-******* 135*****140
★ 3.3逾期邮寄(送达)或未邮寄(送达)至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3.4比选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2)特定行业资格要求: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含分支授权机构)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4)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盖公章)(必须提供);
(5)报价单(公众责任服务保险期限一年费用报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6)企业综合实力;
(7)服务方案;
(8)同类业绩(协议或者合同复印件或保单);
(9)理赔方案。
★ 以上比选文件须装订成册,装订格式不做要求,没有装订的视为无效。
★ 所有资料比选单位需提交三套,每套资料分别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压缝公章(确保密封完好,如有破损做废标处理)后,直接邮寄(送达)至我单位。
★ 4.比选单位邮寄比选文件时必须在快递单上注明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如未注明,无法确定投标单位和项目名称的,将视为无效处理。
★ 5.中选单位因自身原因不签订合同的,禁止其参加衡水市园林中心以后所有的比选业务。
6.评审和选择
比选人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比选文件按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选单位。
7.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衡水市园林中心
地 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618号
项目联系人:刘聪 0318-******* 13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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