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充装及消防器材二批采购项目公告
灭火器充装及消防器材二批采购项目公告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灭火器充装及消防器材二批
采购项目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的委托,就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灭火器充装及消防器材二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采购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灭火器充装及消防器材二批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ZXYCG-2024-118
4.采购内容:分行所辖网点微型消防站灭火器充装及消防器材采购。(详见第二章采购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预算资金:¥16.4968万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8.质保期:一年
9.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甲方使用需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单位近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2022年、2023年),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企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质量问题被记入不良记录或被投诉,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
3.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剑兴家电五楼,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剑兴家电五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地 址:南阳市中州路东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58*****223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东路剑兴家电五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66*****13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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