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2024年11月12日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2024年11月12日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2024年11月12日襄汾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近期拟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 |
《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具批复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联系人:王跃宾 联系电话:0357-******* | |
通讯地址:襄汾县龙山路政务服务中心 | |
邮编:****** | |
项目名称 | 襄汾县城”三沟”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城镇 |
建设单位 | 襄汾县水利局 |
环评机构 |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工程范围位于襄汾县汾河东侧,涉及夏梁沟、柴村沟及沙女沟共3条山洪沟。治理工程总长6.18km,其中夏梁沟长度:2.11km,柴村沟长度:2.41km沙女沟长度:1.66km。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夏梁沟新建明渠1264m、排水沟305m、消力池一座、沉砂池一座、固床坝135m;边坡防护1313.19m2;暗涵改造356m;抢险道路1218m;河道疏浚766m(明渠疏浚243m,暗涵疏浚523m);②柴村沟新建明渠509m、消力池一座、沉砂池一座、固床坝74m;暗涵372m;河道疏浚1242m(均为暗涵);②沙女沟新建明渠273m、沉砂池一座;边坡防护面积6142.10m2,边坡修整面积*****.43m2;河道疏浚1408m(明渠疏浚139m,暗涵疏浚1269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气:施工边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路栏;在土方开挖集中区,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临时堆置的回填土以及多尘物料应堆放整齐,并适当采用加湿或加盖苫布等措施;场内配备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台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冲洗设施到位,车辆在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施工现场,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湿的措施;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限制汽车超载,物料运输采用封闭厢式货车、集装箱运输车,严禁运输过程中出现散状物料散落情况,避免对沿线居民产生扬尘污染。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用“全密闭”“全定位”“全监控”的新型环保渣土车,并符合环保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路经居民居住区域时应尽量减缓行驶车速,车速不得超过15km/h,同时设置洒水车并及时对运输线路路面进行洒水抑尘。在工地出口处设置清除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散;要指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对运输整个线路分段派专人负责,保证撒漏得到及时有效的清理;物料运输等容易引发扬尘的施工环节,施工应尽量避开果树开花授粉期;施工中选择低能耗、污染物排放稳定且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保养与维修,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保证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做好施工周围道路交通组织工作,保障周围道路顺畅,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防止因此而产生的废气怠速排放量;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保证尾气达标排放;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清洁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施工设备尾气排放量。 水:在三沟施工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平台处设置5m3沉淀+5m3隔油池,施工设备和施工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池和隔油池做好防渗,沉淀池定期清理,施工完毕后恢复原貌;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及环保宣传教育;工程材料运输车辆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敏感点时,不得鸣笛;行驶速度不应超过15km/h;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汽车定制噪声限值》(GB*****-1996)和《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1495-79)。 固废:对于废木料、钢筋头可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对于废石、废弃混凝土等砖瓦类建筑垃圾可全部送至水泥稳定碎石生产企业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开挖弃土用于挡土墙、边坡防护堤后整修回填及临时用地恢复;河道疏浚土方用于整地绿化区域绿化;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垃圾填埋场处理。现状沟道范围内存在少量生活垃圾,疏浚过程中清理出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
标签: 近期拟审批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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