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主要内容:该项目按36个普通班、在校生1620人规模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地下建筑面积2089m2。本项目主体建筑为1栋鱼骨状建筑,包括教学区(4F)、实验综合区(3F)、食堂+行政办公区(4F)及风雨操场(兼礼堂,地上1F、地下1F)等功能,此外还包括室外运动场、绿化、道路铺装、大门及围墙、室外管网等辅助工程。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四号安置区小学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含本项目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含人防工程)以及招标人平行发包的电力工程监理)

投标人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10月的缴纳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0.58

拟定施工期(日历天):42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卫生体育局

联系方式:135*****686

代理机构: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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