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经营权招标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经营权招标公告
重庆市万州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经营权招标公告
根据《重庆市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行业安全发展规(2021-2025年)》和《重庆市地方标准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应用技术规程(DB 50/T 1279—2022)》等文件要求,重庆彦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对重庆市万州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竞选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重庆市万州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经营权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渝经信油气〔2021〕6号文
比选文件编号:YSZB-******
2.主要内容
序号 | 名称 | 建设用地 | 数量 | 中选人个数 | 比选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重庆市万州区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经营权项目 | ≥50m2 | 4 | 1 | 1 |
3.建设地点
万州区范围内。
4.资金来源
投资人自筹资金。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竞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城镇燃气或危化品生产经营的资质或从业经历;
4.商业信誉良好,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的三年内无失信信息、经营异常、严重违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债务严重),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竞标的竞选人,请在“万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z.gov.cn/)”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选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17:00时,竞选人将《报名表》(加盖竞选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邮箱)。
(三)质疑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00时前。
(四)答疑时间:2024年11月19日12:00时前。
(五)比选文件费: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竞选人在报名时间内向委托代理机构缴纳。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时-9:30时。
(七)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0日9:30时。
(八)比选地点:万州江南新区玉龙路776号驿鑫广场3A栋。
四、竞选保证金(一)竞选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由竞选人在比选会当日用信封密封好,标明单位名称或加盖单位公章在递交文件时同时递交。
(二)竞选保证金的金额:*****.00元整(人民币)
(三)竞选保证金的退还:非中选人比选会结束后随即现场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最迟应当在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选人退还(不计利息)。
五、比选有关规定(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竞标活动。
(二)本项目比选公告及补遗文件等,一律在万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z.gov.cn/)上发布,请各竞选人注意下载;无论竞选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竞选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竞选人超过比选时间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四)竞标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竞选人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允许违法转让。
(六)竞选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竞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
2.按时缴纳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加盖竞选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比选原则(一)站点布局应做到统筹兼顾、坚持安全第一,符合《民用醇基液体燃料应用技术规程》(DB50/T 1279-202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二)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可采取租赁配套库房(无自建库房条件)或自建配套实体储存库房(有自建条件)的方式进行布局,满足零售供应站民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储存、配送等需要。
(三)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建设要节约土地资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保达标、生产安全、管理便利,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应,站点建设需符合相关标准和达到相关部门的许可要求。
(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结合道路交通建设规划、城镇化建设规划和市场需求情况,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合理布局,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
七、其他说明
(一)取得经营权的企业,应按照提交的建设和运营方案如实逐项完成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与方案不符的,将取消经营权资格。
(二)站点建成后,零售经营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三)取得零售供应站经营资格的单位,要按照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要求,专门经营民用醇基液体燃料,若经查实经营其他产品,取消其民用醇基液体燃料零售供应站经营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单位十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八、联系方式(一)比选人:重庆市万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
(二)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彦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瞿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万州江南新区玉龙路776号驿鑫广场3A栋
标签: 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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