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头路玉泉村人行便桥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头路玉泉村人行便桥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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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需求描述 玉泉村人行便桥位于南川区金山镇玉泉村,桥跨国道 G243 开凭线。桥位处由于需跨越公路设置200mm 水管及周边居民通行,桥梁建筑限界:0.25m(人行护栏)+1.5m(人行道)+0.25m(人行护栏),全宽2.0m;桥面横坡:0%;桥面纵坡1.0%;桥面预制板采用标准跨径1-16m钢筋 混凝土简支实心板,预制板长为15.96m,计算跨径为 15.22m。预制板厚 0.65m;预制板顶 面宽度 2.0m,底部 宽度1.5m,两侧 翼缘宽度各0.25m。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14,647.34 元 | 1(件) | 14,647.34 元 |
上传所有投标文件资料,打印签字盖章扫描,技术部分不需签字盖章
本工程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进度款支付:项目完工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资料,甲方支付已完合格实际工程量的60%;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
2.结算款支付: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质保金,工程质保期两年,质保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
3.质保金支付:工程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标签: 人行便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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