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招选项目
保定市清苑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招选项目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招选项目,采购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NJ2024-104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招选项目
采购内容:清苑中学、清苑第一中学、清苑职教中心食堂食材采购招选(详见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试点校与供应商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一年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良好的信誉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和灵活的供货方式,货源充足,具有一定配送能力;
3.投标人保证所供食品均为非转基因食品且新鲜、安全,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4.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经营业绩,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高开区复兴西路直隶大厦A座3305)需提供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资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胶装或订上一套进行备案)各一套报名并购买文件。
2、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东会议室
备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定市清苑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
联系方式:王雪峰 031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复兴西路直隶大厦A座3305
联系方式:马经理 0312-*******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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