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431ZJ******
项目名称: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9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9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疗柱 | 16(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8,000.00 | - |
1-2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培养箱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1-3 | 口腔设备及器械 | 牙科综合治疗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 |
1-4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多功能产床 | 3(张)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1-5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产科中央胎心监控系统 1 拖 12 台(胎儿胎心监护仪 10 台+双胎胎儿胎心监护仪 2 台)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义务履行完毕。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湛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卡位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注册报名参与项目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报名资料进行任何审查,由潜在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其资格是否符合最终经本项目相关评审程序的审核结论为准。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名 称:湛江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中华路1号
联系方式:0759-*******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759-*******
项目联系人:黄钊程、杨春艳
电 话:075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第四批医疗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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