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BTZYJY-F1003
三、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预算900万元,公开招标三家供应商负责伙食单位肉鱼禽蛋的供应及配送,第四至六中标供应商为备选商;

第二标段:预算504万元,公开招标两家供应商负责伙食单位蔬菜水果和豆制品的供应及配送,第三至五中标供应商为备选商;

第三标段:预算396万元,公开招标两家供应商负责伙食单位调料干杂、饮料和奶制品的供应及配送,第三至五中标供应商为备选商。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全年副食品采购估算总额,最终按实际金额结算。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中标供应商同时中标多个标段,按照第一第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标段例如A投标供应商同时中标第一标段则中标第一标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公司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包括的全部种类副食品,且投标的供应商实际从事副食品经营工作。
投标公司不得为采购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监管平台项目中标人,或与副食品采购供应监管平台项目中标人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注册并领取数字身份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未完成登记备案的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30 ,下午 15:30 至 19: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公司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包括的全部种类副食品,且投标的供应商实际从事副食品经营工作。
投标公司不得为采购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监管平台项目中标人,或与副食品采购供应监管平台项目中标人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0: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11:30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11:30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仲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力槟
联系电话:199*****512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详细地址: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18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9*****555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水磨沟区,乌鲁木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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