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业站和第二管理区14、15作业站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2作业站和第二管理区14、15作业站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曙光农场第一管理区2作业站和第二管理区14、15作业站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J120GC2016-2181
1.招标条件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曙光农场第一管理区2作业站和第二管理区14、15作业站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黑垦局文【2016】1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曙光农场,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及相关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曙光农场;
2.2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2.08万亩,基本农田整治面积1.98万亩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1月30日,共计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及相关设备;
2.5标段划分:共划分六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含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A01标段至A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A5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有设备均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A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和注册监理师须具备水利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能对上述各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本项目中标人拟派小班子人员要求必须从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到场,并将人员证书保存于招标人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10号。
4.2招标文件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项目经理(建造师、监理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项目经理近两年(2015年至2016年)至少两项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需体现项目经理)、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提供由第三方企业出据的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A5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产品检验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两年(2015年至2016年)至少两项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授权委托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第三方企业出据的企业信用评估报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9: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1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曙光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曙光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2016年11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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