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沭阳县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沭阳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JSZC-******-SRJJ-G2024-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RJJ-G2024-0005
项目名称:沭阳县2025-202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
预算金额:60.******万元(采购包1:40.******万元;采购包2: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最高限价为:5万元。注:投标人各分包报价按照固定5万元填写,服务区域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以农户实际投保金额为准。 分包二最高限价为:5万元。注:投标人各分包报价按照固定5万元填写,服务区域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以农户实际投保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指由各级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依法设立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是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业保险市场化运营机制、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进而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6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关于做好新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宿财金〔2024〕31号)等文件精神,同时参照《关于征求<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指引>》(苏农险办〔2024〕5号),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供应商作为承保机构,依法合规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承保机构服务协议期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理赔责任履行期限截止至全部保单责任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
2.信用信息。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参选人(指响应遴选、参与遴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下同)省级公司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及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且在遴选期内能独立承保各级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对于《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采购包2
1.参选人(指响应遴选、参与遴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下同)省级公司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及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且在遴选期内能独立承保各级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
2.对于《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承保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2024-12-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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