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2024年视频会议硬件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2024年视频会议硬件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2024年视频会议硬件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2024年视频会议硬件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DX-GZZXXB*******),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本次询比项目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上通过电子采购方式实施。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2024年视频会议硬件终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预估规模:72.52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是对中国电信乐山分公司2024年视频会议硬件终端租赁服务的采购,主要包括:视频会议硬件终端:4K视频联网云终端2套、高清视频联网终端2套、一体化智能视频联网终端4套、一体化高清视频联网终端40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不划分份额,确定成交人1名,成交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主体资格: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设备(视频会议硬件终端)销售或租赁项目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询比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8近两年[响应截止前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2.19供应商存在在响应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2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次询比的其他供应商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供应商参与响应,以优先在系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响应文件开启会议采用远程在线模式,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并加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线上会议室,会议室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前一天邮件通知所有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邮件将发送至报名登记邮箱。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春华路中段100号
邮编:******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83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
邮编:******
联系人:游燃、冯薪月、周美好、缪祖建
电话:158*****011(游)
电子邮件:scgzyouran@1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廉洁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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