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2024年第四季度实地测评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2024年第四季度实地测评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2024年
第四季度实地测评服务项目的
采购公告
(第二次)
我局拟委托机构提供惠州市城市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现场测评服务,现就“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2024年第四季度实地测评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获取项目有关资料,纸质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接收截至2024年11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2024年第四季度实地测评服务
(二)采购人单位: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采购时限:2024年第四季度
(四)内容概况:针对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实地测评工作需求制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实地测评数据采集、审核、整理、汇总、分析等工作,为采购方提供完整的调查数据成果及综合分析评估报告。
(五)采购需求:根据《惠州市城市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测评工作方案》《惠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考评工作方案(试行)》(详见附件4、附件5)相关规定,对全市各县区(抽取40%的镇街)、16个市直部门、13个市属及驻惠相关单位开展第四季度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测评工作(详见附件)。
(六)提供文件:①营业执照、②报价清单、③服务方案、④中小微企业声明、⑤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材料。
(七)采购预算:预算价为19.75万元(含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服务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二)投标单位相互间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同时投标的关联企业。
(三)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应保证服务符合“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实地测评项目”要求(附件1)
(二)供应商须按照“项目报价表”(附件2)要求提交报价文件1份,所提交资料复印件和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产品单价及总价(含税),及根据技术商务评分表(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
(四)服务方应根据本邀请函要求,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询价函要求提供有关文件(盖章)否则无效;
(五)上述材料需一式叁份;
(六)文件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七)报送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1号(可邮寄);
(八)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干。
(九)本项目采取评分择优选择。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钟女士
惠州市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采购需求
服务项 | 市直部门 | 市属及驻惠相关单位 | 辖区政府 |
点位抽取 | 每个被考评单位随机抽取2个点位,存在两项实地测评内容的,每项抽取1处 | 随机抽取5个点位(存在2项以上内容的,每项抽取不少于1处);②无具体测评点位的,按城市主次干道(500米)、内街小巷及村道(200米)、建筑工地(含待建地、预留地)、集贸市场、商业街及大型商场超市、小区、其他重点场所(医院、学校、汽车站、火车站、机场、高速口)等7种场所随机抽取5个点位进行测评。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测评标准,每季度分别选取城市主次干道、内街小巷、市场及周边、社区(小区)及周边、其他重点场所周边(医院、学校、交通场站、街道办事处、建筑工地、商业综合体、公共文化设施、高速出入口、环卫设施)等重要场所,根据辖区实地测评内容,分别随机抽选若干样本测评点进行现场评分。抽取比例为: ①街道 主次干道:随机抽选2段检查路段,每段随机起点步行1000米观察。 内街小巷:随机抽选2条背街小巷,步行300米观察。 市场及周边:随机抽选2个市场,在主出入口进入,考察市场内情况,并步行环绕市场一周观察。 社区(小区)及周边:随机抽选1个社区或小区,以社区为中心,300米半径范围内进行观察,小区以整个小区范围内或入内观察45分钟。 其他重点场所及周边:以医院、学校、交通场站、街道办事处、建筑工地、商业综合体、公共文化设施、高速出入口、环卫设施等作为重点场所,随机抽选3个重点场所作为考察对象,以重点场所为起点,步行一周观察。 ②乡镇 主要道路:随机抽选1段检查路段,每段随机起点步行1000米观察。 市场及周边:随机抽选1个市场,在主出入口进入,考察市场内情况,并步行环绕市场一周观察。 其他重点场所及周边:以医院、学校、交通场站、镇政府、公共文化设施、建筑工地、高速出入口等作为重点场所,随机抽选4个重点场所作为考察对象,以重点场所为起点,步行一周观察。 行政村:随机抽选2个行政村,行政村范围内观察45分钟。 环卫设施:随机抽选1个点位进行观察。 |
负责招聘和培训调查员、录入员和督导员,并承担本协议所需人事安排及其工作报酬等事项。 | |||
按要求提供采集数据 | |||
提供真实准确的调查资料 | |||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汇总调查资料 | |||
建立和妥善保管数据采集等工作记录 | |||
每季度末月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格式要求的成果文件,并形成测评报告 |
附件:
1.附件1: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测评工作采购需求.xlsx
2.附件2: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测评工作采购报价清单(1).xlsx
标签: 第四季度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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