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水处理工艺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泳池水处理工艺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XCJFZ(2016)GC077号 |
开标时间:2016-11-15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泳池水处理工艺设备工程 ,建设单位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游泳池尺寸约为,长50 m,宽25 m,深1.2~1.8 m,面积约1250 m2,容积约1875 m3,均衡池容积约46 ㎡。工程总水量约为1930吨,为室外公共游泳池,泳池采用逆流式的循环方式,循环周期为6小时。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游泳池成套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本项目水处理主要由循环设备、过滤设备、消毒设备、水质净化系统、水质监测系统等组成。泳池水处理全套施工图及说明的全部内容与范围。并包含本系统首次正常运行所必须使用的全部辅材,包括砂缸石英砂滤材、投放的絮凝剂、PH值调整剂、消毒剂药品及试剂等一个泳季的使用量(一个泳季周期为4个月)。游泳池及附属用房(包含均衡水箱)土建及水电安装已施工完毕,已按图设给、排水预留口,若预留口出现偏差,投标人应负责纠偏、安装,含在报价内,不另行计算费用。若因设备尺寸大于出入口尺寸,搬运需拆门时,投标人应负责拆除及恢复,不另行计算费用。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3222元 ;发包价239068元(K=10%); 2.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货到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验收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执行标准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及符合国家卫生检疫部门现行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含三级)的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电安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个(及以上)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泳池水处理设备安装类工程业绩 。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7.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相关事宜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月3日至 2016 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 时 00分,下午14 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含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及工程预算书等),售后不退。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任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若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函原件)、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人民币4000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埔19号 邮编:350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邮编:350000 电子邮件:********80@qq.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傅巧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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