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海关技术机构空调和电梯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

乌鲁木齐海关技术机构空调和电梯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海关技术机构空调和电梯更新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乌鲁木齐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8: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 下午:15: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16: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庆军
项目联系电话 0991-*******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沈庆军0991*******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海关技术机构空调和电梯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43-134-ZC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海关技术机构空调和电梯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采购客货梯1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为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购需实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目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货期进行供货和交货;(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信誉,有提供本次采购需求货物供货、服务能力;(3)供货商需提供最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4)供货商需提供本公司经营产品目录(至少包含产品名称、规格、供货价格等信息);(5)供应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5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页截图。(以上证件及资料必须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公证件。)(实行电子化证书省份提供电子证书网上打印件加盖公章并有二维码可供查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95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5楼            

联系方式:沈庆军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庆军

电 话:  0991-*******

 

标签: 海关 空调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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