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概况
海钢集团文档及办公管理系统研发项目之办公管理系统部分的采购人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有资金。本次供应商遴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现对有意向响应本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海钢集团文档及办公管理系统研发项目之办公管理系统部分。
2.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海钢集团文档及办公管理系统研发项目之办公管理系统部分。
2.3项目采购采购预算:¥75.00万元,最高限价为¥75.0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4服务期:实施期自中选通知之日起不超过60个自然日,免费质保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三、资格预审条件
详见本公告附件《海钢集团文档及办公管理系统研发项目之办公管理系统部分供应商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参选人需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2应当准备资格预审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提交Word和PDF两种格式),PDF版格式电子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含签字及盖章),使用U盘保存并标贴标记,电子文档与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资格预审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4.3资格预审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胶装成册,资格预审文件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4资格预审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不得有任何涂改或增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信息模糊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资格预审文件可视为无效文件。
4.5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正本须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逐页盖章并完善所有签署内容,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
4.6参选人所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和采购人要求单独提交的其他材料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箱)内,密封袋(箱)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封套上均应写明:
致: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五、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7号海银大厦25楼。(适用于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nhggp.com)等媒介上发布。
6.2有关本项目资格性审查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内容为准,当资格性审查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166*****933
附件:海钢集团文档及办公管理系统研发项目之OA系统部分资格预审文件.doc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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