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辅助人员服装的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辅助人员服装的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2、具有制作保安服装或警服的相关业绩证明3、提供相关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职业健康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辅助人员服装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6-1608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综合执法辅助人员服装春秋、夏季各2套,长袖衬衫3件,冬季大衣防雨带反光(可脱卸外衣1、棉衣1件) 120套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黄赵路210号
6、交付日期:供货期7天
7、采购预算金额:324000(国库资金:324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11-0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1-11 16: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2、业绩证明:提供制作保安服装或警服的相关业绩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职业健康认证证书4、供货承诺:必须7个日历天内提供货物的承诺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参加资格预审。
凡愿参加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注:合格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
1、资格预审响应截止时间:2016-11-11 16:00。
五、资格预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6-11-16 09:30
2、资格预审地点: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3、资格预审其他材料:
1、不少于采购货物品种70%的样品;2、所有样品必须达到采购要求;3、供货承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供应商报名需在公告期间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初审。报名初审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2、业绩证明:提供制作保安服装或警服的相关业绩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职业健康认证证书4、供货承诺:必须7个日历天内提供货物的承诺5、不少于采购货物品种70%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样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浦东新区黄赵路210号 | 地址: | 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邮编: | 200001 | 邮编: | 200001 |
联系人: | 张德华 | 联系人: | 曹丽娜 |
电话: | 189*****077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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