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桥涵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S30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桥涵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30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鉴于本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 S30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桥涵工程劳务合作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S30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为一级公路标准,项目起点位于丰城市小港镇梅岗村(现有G105桩号为:K1768+992),于梅岗铺修建跨沪昆铁路及剑邑大道大桥达六坊村,并设六坊立交连接剑邑大道,往北途径剑南街道(六坊村、南沙村、李公庙、邓家),于邹家修建跨赣江特大桥(利用龙头山水利枢纽公路桥)至曲江镇新洲村,经曲江镇(曲江村、曲江中学、禄塘),与曲尚路形成平面交叉(主线桩号K7+533.364),同时,加宽改建曲尚路曲江加油站交叉口至丰厚公路交叉口段(曲尚路桩号K0+000~ K0+896),本项目终于丰厚公路曲尚路十字路口(S216桩号:K33+100),全长8.429公里。路基宽度24.5米,设计速度60km/h。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S309丰城梅岗至曲江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桥涵工程的全部劳务工程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
(2)标段划分:本次劳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附表
标段 | 施工范围 | 主要工程数量 |
1标段 | K0+000-K7+533.364, 曲尚路K0+000-K0+896 | 1座中桥、1座大桥及盖板涵 |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劳务施工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
3.2业绩要求:提供五年内(到投标截止日止往前推,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工程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原件及佐证材料)。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注:本项目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合同原件单份密封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袋中,专家评审结束后,合同原件归还。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装订在商务及技术文件文本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等不良行为并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本项目涉及此类问题的,以本条要求为准),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未被列入执行人;④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⑤未被在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单位或企业诚信登记备案信用不合格或未被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属单位或企业列入“黑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提供假业绩、假资料和假证明,一经核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五年内(到投标截止日止往前推,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工程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原件及佐证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执行人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至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宜春市丰城市荣塘镇甘竹村(原为民驾校内)(导航搜: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4.2 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月 2 日 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道1588号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需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回单)。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
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ycgljs.cn)。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其它说明事项:
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一经核实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投标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上级单位,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招标人诚信登记管理系统不得再参与宜春公路系统项目的承接及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8*****757
?????????????? ?????????????? ???????????????????????? ???????????2024年 11月 12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