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吨XX牵引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

某单位2吨XX牵引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吨XX牵引车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其他车辆,货物/设备/车辆/牵引汽车/特种牵引车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21:1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匡禹宁
项目联系电话 184*****511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180*****139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匡禹宁184*****511
附件:
附件1 2吨XX牵引车竞谈公告.docx

项目概况

2吨XX牵引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70CCJ8107-01

项目名称:2吨XX牵引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要求

★一、技术要求

1.额定牵引重量:不小于2000Kg;

2.整车主要结构:操作方式为座驾式,转向系统为方向盘操控。整车主要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车身系统、传动系统、转向桥、转向系统、行车制动系统、停车(或称驻车)制动系统、电气系统(含防爆部件)、车灯(含方向灯、大灯等)、喇叭、仪表,或由能够实现以上全部功能的部件组成。

3.蓄电池为铅酸蓄电池,容量不小于270/48(Ah/V);

4.外形尺寸:宽不大于0.73米,在满足要求情况下,尽可能小巧便捷;

5.牵引点离地高度:不大于200mm,不小于100mm;

6.最小离地间隙:不小于50mm;

7.轮胎类型:实心橡胶轮胎;

8.驱动控制类型:AC交流;

9.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不小于3Kw;

10.防爆等级不低于ExsdibIIB T4,提供防爆合格证。

二、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二)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对采购人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人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验收标准

1.供应商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要求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货物应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

2.因货物质量、修整和安装服务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先行垫付,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产品须符合国家工商、质量监督部门“三包”规定。保修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故意损坏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包换、包退(指产品整体、非部件),并承担调换或退货全部费用;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要求为准。

2.质保期内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免费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3.产品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采购人可以选择换货、退货或修理。换货时,成交供应商应当免费为采购人调换合同规定的产品。

4.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成交供应商应为需方调换满意的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的产品。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提供给采购人。换货后,产品质保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5.质保期满后,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有偿修复,成交供应商只收取材料费。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60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95%货款;剩余5%尾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结算。

(六)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①本次谈判为整体采购,报价方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所报价格应包含采购商品、税费、运输、配件和售后质量保证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单位明确后不再增补或减少任何费用。

②本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港澳台成分,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军内单位除外。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军内单位除外);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等意思表达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提供近一年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3个月的纳税凭证及近一年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1.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承诺函)1.7①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内;③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失信程度为严重或重大)且在限制措施执行期间;④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登记为严重失信、经营异常;⑤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承诺函)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购买谈判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180*****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西路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            

联系方式:匡禹宁184*****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匡禹宁

电 话:  184*****511

 

标签: 某单位 牵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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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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