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分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GE-2024-1030-CG-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分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5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应急救援分中心 1 栋(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3200 平方米;门卫室 1 栋(地上
一层),建筑面积 20.4 平方米;室外训练场地 1 处,占地面积 1000 平方米;配套给水、排水、
供电、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对项目建设程序、成本控制、成本结算、资金效益等情况进
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分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分中心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
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行业 5 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
(3)供应商已须提供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咨询处)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3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85000.00 元
最高投标限价:85000.00 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新建应急救援分中心 1 栋(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3200 平方米;门卫室 1 栋(地上
一层),建筑面积 20.4 平方米;室外训练场地 1 处,占地面积 1000 平方米;配套给水、排水、
供电、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对项目建设程序、成本控制、成本结算、资金效益等情况进
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地点:准东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
合同履约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结算定案止。
二、其他补充事宜
1、需缴纳谈判保证金,1000 元整。谈判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由潜在供应商单位基本账
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路
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10786918)不得以现金和
其他形式缴纳,潜在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称,
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
行办妥谈判保证金缴纳手续,谈判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
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谈判保证金视为领取文件无效。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30 时。
2、领取文件时须携带:(1)法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负
责人须提供从事本行业 5 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
供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
章)(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1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8)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
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9)“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谈判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提供以上证件资料 1 份,以上证
件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谈判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注:领取谈判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
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洪沙
电 话:139992308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联 系 人: 季婷
电 话: 0994-2707555 转 8002
电子邮件: 9048884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