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公共停车及配套设施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检测
番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公共停车及配套设施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检测
投资项目代码 | 2401-******-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公共停车及配套设施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公共停车及配套设施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检测 | ||
标段(包)名称 | 番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公共停车及配套设施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检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广场西路以东、广场东路以西、清河东路以南。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出具第三方检测方案,开展检测技术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委托方要求配合做好检测信息化管理工作,配备能实时上传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数据实时上传(具体内容详见检测合同)。 招标规模: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市桥街道广场西路以东、广场东路以西、清河东路以南,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10.7万平方米,涉及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平方米,改建*****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3645平方米,单层,建筑物高度约6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物高度:地下-14.55米【含局部的消防电梯集水井则-17.55米】,单跨跨度:最大12米,建两层(局部三层)地下车库******平方米,设置停车位2937个,以及便民物业用房约*****平方米、设备用房、公共走道及人行过街通道等约*****平方米、按规定人防建设标准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平方米、人防部分的通风排水空调安装、新建地下电动自行车停车场约6000泊位等设施。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工程、基坑工程(不含外围大基坑)、主体建筑(含结构防水及人防工程)、地铁改造工程(拆除原地铁梁、部分梁墙柱以及小部分钢结构,拆除边缘加设反坎、部分天井敲掉未封板的梁柱、地铁防水等)、通道工程、装饰装修、建筑给水(含消防)、建筑排水(含排污)、建筑电气(含防雷及高低压变配电)、地下室预埋工程(人防、电气、智能化、消防、给排水等)、智能建筑、通风和空调(含防排烟)、消防工程、节能、设备安装(含电梯购买及安装)、白蚁防治、机电安装工程、实体及人防结构、人防(防护设备产品和安装质量检测)、发电机负荷检测、水质检测等工程检测工作。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 ||
招标内容 | 番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公共停车及配套设施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常规材料检测、节能检测、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检测、地基检测、结构检测、管道工程检测、防雷检测、道路工程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和安装质量检测)检测、发电机负荷检测、水质检测等。具体实施工作内容以有关规范要求和甲方要求为准,包括:(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建设周期为 30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甲方书面通知进场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1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地下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道路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和安装质量检测)检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 3.7投标人近二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标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和联合体主办方与成员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3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道广华北路13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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