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ZN2024-102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木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
国有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本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
规核: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填报及预案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技术讲解、
培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场核查并建立档案,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响应效果评估等工作
范国: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
210112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抚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木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地点: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纸质文件遥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七、其他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为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在“信
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go.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C即,80,cm)症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联系人:赵楠
004312
电话:024-582896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联系人:章帆
电话:024-57486688
电子邮件:LZ1888e163.co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肌构主要负人项程净(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