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TC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惠州市惠阳TC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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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 TC 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JR202409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惠阳 TC 智能管理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181.18 万元,招标人为惠州惠阳区公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市惠阳 TC 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惠州市惠阳 TC 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标段)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 56 号国鹏大厦 3 栋 3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 56 号国鹏大厦 3 栋 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 56 号国鹏大厦 3 栋 3 楼
七、其他
一、采购编号:GDJR202409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 TC 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1,811,800.00 元
四、采购数量:1 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
1. 采购项目内容:惠州市惠阳 TC 智能管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
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标段)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北京时间,每天
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 56 号国鹏大厦 3 栋 3 楼(广东锦
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八、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
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 A4 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
份,副本两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起至当天 09 时 30 分截止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 56 号国鹏大厦 3 栋 3 楼(广东锦瑞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4.开评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 56 号国鹏大厦 3 栋 3 楼(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惠阳区公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白云四路 21 号之二 4 楼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57682133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 56 号国鹏大厦 3 栋 3 楼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0752-2773812
电子邮件: gdjr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惠阳TC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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