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东第一棚户区 2 号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X-2024-11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第一棚户区 2 号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住宅最高限价 1.15 元/月/平方米。此价格为住宅面积物业管理服
务价格,包含地下空间管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大关庄村村民
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小关庄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东第一棚户区 2 号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院内整体保洁服务、绿化维护、
门卫保安每天 24 小时值班、地下车库保洁及照明电费等管理、垃圾清运、公用设施维护等。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节招标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第一棚户区 2 号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东第一棚户区 2 号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相关岗位证书(提供岗位证书);
(3)有备案在管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
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企业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会计人员、
工程管理人员、高低压电工、消防人员、电梯管理员)应持证上岗,投标企业提供与具有专
业的电梯维保与消防系统维保的合作证明(合同)并附专门维保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六)信誉要求:
6.1 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者“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日期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6.2 有欺诈、违约、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承诺或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6.3 无不良诚信记录,在管项目未发生重大信访问题(自行承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八)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
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
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备注:1.开标当天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原件递至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资格
后审)。若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未带至现场等情形,将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处理,不
能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2.分公司需有总公司授权文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内容,开标当天总公司、分
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企业通过《河南省物业管
理综合监管平台》(http://222.143.32.99:60081)注册,线上报名,相关资格资料原件开
标当天带至现场审核;招标文件联系招标方获取,联系电话 1883896701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X-2024-115
2、项目名称:河东第一棚户区 2 号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本项目住宅最高限价 1.15 元/月/平方米。此价格为住宅面积物业管理服务价
格,包含地下空间管理。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块对应地点);
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5.3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或行业执行标准的
规定;
5.4 服务要求:河东第一棚户区 2 号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院内整体保洁服务、绿化维
护、门卫保安每天 24 小时值班、地下车库保洁及照明电费等管理、垃圾清运、公用设施维
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节招标内容》。
5.5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相关岗位证书(提供岗位证书);
(3)有备案在管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
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企业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会计人员、
工程管理人员、高低压电工、消防人员、电梯管理员)应持证上岗,投标企业提供与具有专
业的电梯维保与消防系统维保的合作证明(合同)并附专门维保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六)信誉要求:
6.1 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者“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日期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6.2 有欺诈、违约、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承诺或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6.3 无不良诚信记录,在管项目未发生重大信访问题(自行承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八)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
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
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备注:1.开标当天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原件递至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资格
后审)。若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未带至现场等情形,将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处理,不
能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2.分公司需有总公司授权文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内容,开标当天总公司、分
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企业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
平台》(http://222.143.32.99:60081)注册,线上报名,相关资格资料原件开标当天带至
现场审核;招标文件联系招标方获取,联系电话 18838967014。
3、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自招标文件领取后第 20 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大关庄村村民委员会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小关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3939048886
招标代理: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38967014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美盛中心 6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大关庄村村民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
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小关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139390488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宏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东路 33 号美盛中心 611 室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1883896701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