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集装箱、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采购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Z2024-Q-05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集装箱、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650 万元,招标人为苏州市三角咀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6238372.55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装箱、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集装箱、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5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明溪路 153
号;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每套 300 元;4、投标单位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
方具备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明溪路 153 号 2 楼会议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明溪路 153 号 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Z2024-Q-052
项目名称:集装箱、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交付期限: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集装箱、活动板房及配套设施
预算金额:陆佰贰拾叁万捌仟叁佰柒拾贰元伍角伍分(¥6238372.55 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
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
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二)报名方式:
3.1 现场报名
3.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明溪路 153 号
3.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每套 300 元
3.4 投标单位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
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
(2)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如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资
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
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通过)。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
件核验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投标单位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
现资料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的情况,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12 月 06 日 09:00-09:30
2、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09:30
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开标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未能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投标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明溪路 153 号 2 楼会议室(苏州金众工程投
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书面进行询问。代
理机构收到询问后以书面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
条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
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三角咀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众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明溪路 153 号
联 系 人: 王顺
电 话: 0512-6570755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