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道路交通治堵试点配套红绿灯绿波优化配时服务招标公告
市道路交通治堵试点配套红绿灯绿波优化配时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口市道路交通治堵试点配套红绿灯绿波优化配时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海口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03日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03日 09:30至2016年11月09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景湾路8号海景湾大厦11楼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1月2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海口市景湾路8号海景湾大厦1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街海景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拟对海口市城区交通信号控制优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NYS2016-1002
二、招标项目:海口市道路交通治堵试点配套红绿灯绿波优化配时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570,000.00元,大写:伍拾柒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企业纳税证明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期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或以上证书。
8、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二级或以上证书。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景湾路8号海景湾大厦11楼;
3、标书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当日收取);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8时30分。
6、投标保证金额度:5,700.00元,大写:伍仟柒佰元整。
投标资格确认方式: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以通过网上银行电子转账投标保证金交纳是否成功予以确认。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户名: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龙昆支行,账号:****************5)。
注:(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必须是参与报价供应商单位账户。
(2)投标公司来账账号必须和公司注册的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3)交纳保证金后,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是否成功。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 11 月 23 日 9 时 30 分00秒(北京时间,“注:以开标地点的时钟显示为准”)。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交至受理投标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景湾路8号海景湾大厦11楼会议室。
九、采购人: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林云联系电话:****-********
十、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盈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景湾路8号海景湾大厦11楼,邮编:570105,传真:0898--66780300,标书内容咨询、质疑受理电话:****-********;(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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