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区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区域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经开投[2024]35号、平发改经开投[202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善公路(卡迪夫学校北侧至福臻港)、支路一(福臻港至松北河北侧)、支路二(支路一至城北路)、永兴路(兴平一路至嘉善塘桥)、永兴路(新华路至福善公路)。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1)福善公路(卡迪夫学校北侧至福臻港北侧)。北起卡迪夫学校北侧,南至福臻港北侧,道路全长约200米,路幅24米(部分14米),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临时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2)支路一 (福臻港北侧至松北河北侧)。北起福臻港,往南与平成路相交,线路延伸至松北河北侧,道路全长约447米,路幅24米。跨福臻港拟建16+16+16m 桥梁一座,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电综合管道等配套设施。
(3)支路二(支路一至城北路)。西起拟建支路一,东至城北路,道路全长约384米,路幅16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雨污水管道、绿化、强弱 电综合管道等配套设施。
(4)永兴路(兴平一路至嘉善塘桥)、永兴路(新华路至福善公路)段现状为沥青路面,两侧人行道为花岗岩铺装,本次对车行道路面病害进行处理,侧平石更换,重新铺设沥青路面。永兴路(平善大道至东方大道)两侧现状路灯进行改造提升。
(5)项目沿线小区配套道路及配套停车场。由于福善公路改扩建,需建设沿线小区配套道路,对可利用的不规则区域配套建设停车场,同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技术标准:本项目福善公路改道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二级公路标准,其他道路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的三级公路标准。
2.3 招标范围:国家级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中日(平湖)产业合作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区域改造提升工程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设施工程等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设置1个合同段,监理设置一个合同段。监理服务期为34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为10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2.5项目估算价约9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 的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监 理 资 质 企 业 名 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所有监理企业只能参与 1 个监理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 投标 (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11月14日。招标人将于2024年11月1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三路333号永兴大厦八楼812。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将标书送达招标代理人员处且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湖)(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 0573-********
地 址:平湖市钟埭街道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传 真: 传 真: 057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
备注
8.1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办理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850。
8.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人民币,采用系统在线支付方式进行自助网上缴纳或保险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账至指定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账号)。未按《平湖市小型工程相关操作手册》中方式交纳及其它原因导致缴纳保证金无效的后果自负。(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前提交,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到账)。
8.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日 期: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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