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宋城历史文化旅游区提升改造一期项目—灯光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江南宋城历史文化旅游区提升改造一期项目—灯光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南宋城历史文化旅游区提升改造一期项目—灯光提升项目。


2.采购单位:赣州宋潮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整个江南宋城景区的夜间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拟在郁孤台公园、八境公园、龟角尾公园、城墙带等区域进行整体灯光设计提升,占地约468亩,城墙长度约3600米,投资金额暂定2500万元 。


4.服务期限:自办理招标手续开始,到协助签订合同移交资料为止。


5.服务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详见询价文件。


6.评标原则:最低价格法(折扣率最低者中选),详见询价文件。


7.最高含税限价:以所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分档累进计算,再执行赣市财基字〔2013〕7号文件折扣比例分段累计计取值为最高含税限价。该最高含税限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全部服务内容(如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评审、开标评审、代业主进行询价并出具询价报告等)所需人员费用、物料、设备、场所、专家评审(招标文件评审、开标评审)、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的含税报价超出最高含税限价将判定为无效响应,各供应商应认真考虑自身报价的风险以及中选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合理确定利润部分的费用,合理确定自身的报价折扣率,不得恶性竞争。


8.投标单位报价:0%≤投标折扣率≤100%,超出该范围视为无效投标


9.付款方式:由招标代理单位向对应的中标单位按招标采购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人不另行向中标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详见询价文件,资格不符的单位投标无效,不进入后续评标环节。


三、询价时间及联系人

1.询价时间安排: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00时;


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公告页自行下载附件。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章贡路百家岭8号赣州宋潮景区管理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章贡区章贡路金霞建材卫浴对面上楼梯直走)。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未到视为放弃投标。


4.联系人:

傅女士,电话:152*****601


5.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市纪委市监委驻旅投集团纪检监察组;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15号;

电话:0797-*******



赣州宋潮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文化旅游 提升改造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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