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县北新区雨污分流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丰宁县北新区雨污分流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丰宁县北新区雨污分流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县北新区雨污分流排水防涝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丰数政投资【202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债券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北新区白塔村、八郎府村、撒袋沟门村及东白塔村。 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白塔村:规划建设污水管网6950.7米,化粪池9座,污水检查井380座;宁丰路斜街雨水沟渠1294.9米,雨水盖板1294.9米;透水砖铺装3531.9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7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3268.7平方米,绿化带恢复3594.1平方米。(2)八郎府村:规划建设污水管网3349.8米,化粪池2座,污水检查井188座;透水砖铺装806.7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1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02.9平方米。(3)撤袋沟门村:规划建设污水管网1765米,化粪池1座,污水检查井67座;透水砖铺装1510.8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6302.3平方米,绿化带恢复5052.1平方米;浆砌石挡10米。(4)东白塔村:规划建设污水管网4394米,化粪池1座,污水检查井242座;水泥混凝土路面*****.9平方米:浆砌石挡墙328.8米;顶管98m及3座顶管工作井。 2.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30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服务工作周期至工程验收合格。 2.1.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或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3 09:00至2024-1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有异议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丰宁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丰宁满族自治县发改和改革局 电子邮箱:Zbfwzx2024@126.com、jyjd80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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