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新城镇安远沟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峪关市新城镇安远沟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城镇安远沟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单位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现对新城镇安远沟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于2024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J-2024-059

项目名称:新城镇安远沟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概算金额:315.63万元

最高限价:266.******万元

采购内容:新建新城镇安远沟社区服务中心1座,地上二层,总建筑面积524.99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采暖管网、供电线路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总工期:27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2023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均可)。

(4)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开标当日,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价格评审不再执行优惠政策。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PDF版发至邮箱**********@qq.com(超过公告约定的报名时限发送的报名文件,将不被接受)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符合公告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文件获取方法:报名成功后联系甘肃鑫宇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售价:200元/份)。如未获取磋商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嘉峪关市新城镇中沟村二组

联系方式:199*****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鑫宇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钢城街道东兴嘉园9号楼4单元202号

联系方式:15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电 话:199*****688

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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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鑫宇昂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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