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能公司2024年11月采购计划-服务特许经营权评估,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振能公司2024年11月采购计划-服务特许经营权评估,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振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江振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振能公司2024年11月采购计划-服务(特许经营权评估,单一来源)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特许经营权评估服务 | 1 | 项 | 6% | 2025-06-27 | 浙江振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湖州市燃气行业城市体检及有关评估工作的通知》、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特许经营权评估报告编制委托书(详见附件),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德清县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与被评估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承担。现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评估服务协议。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1、本次特许经营权评估事宜由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部署开展,为了公司特许经营评估工作的按期顺利开展,根据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特许经营权评估服务三方协议。 2、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7.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清池路81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11-13 至2024-11-18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叶工 | 电话: 178*****821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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