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霄校区西区宿舍楼二期工程EPC项目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紫霄校区西区宿舍楼二期工程EPC项目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莆田学院紫霄校区西区宿舍楼二期工程(EPC)项目通知(二)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合同条款:
原17.2 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预付工程款。1、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2、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提交签约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不予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3、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并在承包人提交中标合同价的10%的履约担保及预付款保函后且基础分部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前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方式为银行转帐。1、凡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2、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提交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否则发包人不予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
2.合同条款:
原(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支付:
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5日之前向咨询人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进度款申请报告,咨询人必须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申请报告后7个日历天内审核确认,发包人在收到咨询人审核确认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审核完毕,并于审核完毕后14个日历天内按下列要求拨付进度款:
①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且模拟清单中有合同单价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65%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招标文件中模拟清单的单价×(1-合同价下浮率)×65%。(双方完成签订补充合同并执行固定总价干合同之前)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已审核确认的工程预算中相应的项目综合单价×(1-合同价下浮率)×65%。(双方完成签订补充合同并执行固定总价干合同之后)
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且模拟清单中没有合同单价的工程量,承包人编制该部分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作为过程进度付款依据。发包人确认后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65%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已审核确认的工程预算中相应的项目综合单价×(1-合同价下浮率)×65%。
③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后,由承包人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咨询人审核后按50%报发包人拨款。
④当累计的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65%时,暂停付款,预留35%作为工程尾款且之后的所有工程款应根据固定总价合同(补充合同)进行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75%,待工程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规划验收、城市建设档案馆归档等验收合格后,且完成工程档案移交相应档案管理部门接收管理,完成移交符合发包人的基建、后勤物业等部门运维管理要求的全套内业资料后,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价款85%;并完成工程造价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和施工质量省优(或以上)工程保证金,其中:省优(或以上)工程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12%,提供合格的相应质量评定证明材料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若存在不符合工程质量合同标准、未经确认超出图纸范围、未经检验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及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情况,发包人有权针对以上相应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此外,咨询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咨询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在每次付款时,承包人应提供付款申请书、合格发票等符合发包人财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本工程项目总金来源以财政筹措为主,若出现工程款延迟支付情况,承包人不得因此停工或延长工期,但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计取应付款的利息。
修改为:(2)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支付:
承包人应在每月的25日之前向咨询人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进度款申请报告,咨询人必须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申请报告后7个日历天内审核确认,发包人在收到咨询人审核确认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审核完毕,并于审核完毕后14个日历天内按下列要求拨付进度款:
①执行固定单价合同阶段: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且模拟清单中有合同单价的工程量进度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发包人招标文件中模拟清单的单价×(1-合同价下浮率)×65%。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且模拟清单中没有合同单价的工程量,承包人编制该部分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作为过程进度付款依据。发包人确认后进度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已审核确认的工程预算中相应的项目综合单价×(1-合同价下浮率)×65%。
②执行固定总价合同阶段:
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已审核确认的工程预算中相应的项目综合单价×(1-合同价下浮率)×80%。
③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后,由承包人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咨询人审核后按50%报发包人拨款。
④当累计的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消防、人防、规划、城市建设档案馆归档等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使用(包括工程档案移交相应档案管理部门接收管理,符合发包人运维管理要求的全套内业资料移交基建、后勤物业等校内相关部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总工程价款85%;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完成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和施工质量省优(或以上)工程保证金,其中:省优(或以上)工程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2%,提供合格的相应质量评定证明材料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若存在不符合工程质量合同标准、未经确认超出图纸范围、未经检验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及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情况,发包人有权针对以上相应工程量不予计量和支付。此外,咨询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咨询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在每次付款时,承包人应提供付款申请书、合格发票等符合发包人财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本工程项目总金来源以财政筹措为主,若出现工程款延迟支付情况,承包人不得因此停工或延长工期,但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计取应付款的利息。
3.合同条款:
原17.1 合同价格:(2)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编制工程量清单上报发包人确认,同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承包项目金额并报送发包人审查且施工图预算金额应满足本合同规定的限额(优化)设计要求,审查完成后签订补充合同并执行固定总价干合同,约定承包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以及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以内的费用不作调整,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价)。
修改为:(2)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编制工程量清单上报发包人确认,同时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承包项目金额并报送发包人审查且施工图预算金额应满足本合同规定的限额(优化)设计要求,审查完成后签订补充合同并执行固定总价合同,约定承包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以及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以内的费用不作调整,固定总价合同金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中标价)。
4.原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完成所有楼幢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且完成签订补充合同并执行固定总价干合同的节点工期为225个日历天。
修改为:完成所有楼幢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且完成签订补充合同并执行固定总价合同的节点工期为225个日历天。
5.本工程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11月29日 8:30时;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特此通知。
注:本项目通知(二)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项目通知(一)如有不相符的以本项目通知(二)为准。
招标人:莆田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工伟建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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