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社会公共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脱贫攻坚融资贷款政府购买社会公共综合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6)33
一、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及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脱贫攻坚融资贷款政府购买社会公共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ZFCG(DY)(2016)33
采购内容及预算:
喀什地区脱贫攻坚融资贷款政府购买社会公共综合服务,内容为以扶贫搬迁、脱贫致富为目标的小城镇建设、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旅游开发、贫困农牧民就近就地就业五个工程。(预算为440亿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召开的“加大脱贫攻坚融资贷款力度支持我区特别是南疆四地州脱贫致富攻坚战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喀什地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为地区提供良好的公共综合服务。项目要求时间紧、任务重,因此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喀什阳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南湖路阳光小区中心广场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此项目系公益项目,区域性大,具有统一布局、统一格局、统一规划的具体要求,且建设时间紧迫,要求高,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名称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脱贫攻坚融资贷款政府购买社会公共综合服务项目 | 王芳玲 | 喀什规划及设计院 |
张秀梅 | 喀什建工集团 | |
刘海荣 | 新疆六建 | |
张吉利 | 喀什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 |
郑祖芳 | 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
六、投标文件格式、组成、签署、份数及装订方式
1、投标方需对“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
2、投标方将上述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各单项货物的报价明细逐项填清,并算出合计单项价及总报价,填入报价表内。当总报价与合计单项价不符时,则以合计单项价为准。
3、投标文件(含表格部分)由投标方按规定栏目填写并加盖投标商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壹份,所投项目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不应有涂改、增删,如有个别处更改必须有授权代表的签章。
6、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7、标书的装订方式应采用胶装的方式,一般不得采用其他方式,否则将导致废标。
七、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6年11月3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徐勇 联系电话:138*****680
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喀什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邮编:844000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红 董世长 联系电话:0998—*******(兼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喀什地区财政局二楼)
财政部门: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迪力木拉提 胡迪敏 联系电话:0998—******* *******(兼传真)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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