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业务链信息技术服务采购

油气业务链信息技术服务采购

油气业务链信息技术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XY-2024-FW158

1. 招标条件

油气业务链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已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采购需求审批,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规划总院长期从事原油与天然气业务链优化研究工作,目前我院正集中力量攻关油气价值链优化技术及产品,同时加强对总部和企业的服务支持力度,基于目前业务需要,优化中心拟开展油气业务链信息技术服务公开招标,为此开展本次技术支持服务采购。

2.2 招标内容:

油气及炼化模型云化迁移及部署、油气及炼化模型云化应用调优、油气及炼化整体平台应用调优、油气及炼化数据清洗与规范等四方面信息技术服务。

2.3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应完成油气及炼化模型云化迁移及部署、油气及炼化模型云化应用调优、油气及炼化整体平台应用调优、油气及炼化数据清洗与规范等技术服务工作;选派从事过原油和天然气业务链相关信息化工作、具备相应能力等级的人员驻现场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日-2026年12月31日。

2.5 服务地点:

北京及招标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2.6 估算金额和资金来源:

960万元(含税),资金来源于规划总院自有资金。

2.7 服务标准:

选派的技术服务人员要具备专业的信息技术能力,在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期间,针对技术问题,能够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3.4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承担油气业务链领域云化迁移调优、云化平台及整体平台应用调优、数据处理与规范、平台开发、系统运维、实施等相关项目及业绩(需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的首页、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证明材料。),至少实施过2个项目。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特别提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③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的邮箱。发票咨询电话见招标公告-7.联系方式-招标机构信息一栏。

4.2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3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只有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柒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招标机构: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3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530

电话:01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yzbzy001@126.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4年11月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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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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